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度结息工作的公告
2017年0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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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
按照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,2017年6月29日至6月30日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县(市、廊坊开发区)管理部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、贷款放款业务(贷款收件业务照常进行),2017年7月3日恢复业务办理。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,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特此公告。
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17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