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简介
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12月组建成立;2006年底,按照“统一决策、统一制度、统一管理、统一核算”原则,县级管理机构调整上划,实行了垂直管理。“中心”为直接隶属于廊坊市人民政府、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机构。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管理、使用和会计核算。“中心”设办公室、资金管理科、信贷科、稽核审计科、市区归集科和纪检监察室;根据工作需要,临时设财务科、人教科和信息管理科,共9个科室。下设三河、大厂、香河、永清、固安、霸州、文安、大城、廊坊开发区管理部。对各管理部业务授权管理。安次区、广阳区划归市本级统一管理。对廊坊开发区管理部业务监督指导,开发区管理部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廊坊开发区财政负担。
发布时间:2018-6-12
通知公告